公务员行测考试,数量关系题常常让考生们头疼不已。这类题目不仅计算复杂,还很耗费时间。而特值法作为一种巧妙的解题技巧,能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,帮助考生快速找到答案。那么闪能公考就来介绍如何用特值法解数量关系题。
1. 特值法的概念
特值法,就是在题目所给的范围内,将某些未知量设为特殊值,从而简化计算过程的方法。这些特殊值通常选取方便计算的数字,如 0、1、100 等。通过设特值,能把抽象的数量关系变得具体直观,降低解题难度。
2. 特值法的优势
特值法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减少计算量,提高解题速度。当题目中存在多个未知量,且它们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时,设特值可以避免繁琐的方程求解过程。例如,在一些工程问题中,设工作总量为各工作时间的最小公倍数,就能轻松计算出工作效率,快速得出答案。
1. 工程问题
在工程问题里,工作总量、工作效率和工作时间这三个量,若题目中只给出其中一个量,或者一个量都未给出,就可以考虑使用特值法。比如,一项工程甲单独做需要 10 天完成,乙单独做需要 15 天完成,此时可设工作总量为 30(10 和 15 的最小公倍数),那么甲的工作效率就是 3,乙的工作效率就是 2,后续计算就会简便很多。
2. 行程问题
行程问题涉及路程、速度和时间。当题目中出现比例关系,且具体数值较少时,可利用特值法。例如,甲乙两人速度比为 3:2,可设甲的速度为 3,乙的速度为2,再结合其他已知条件进行计算。
3. 利润问题
在利润问题中,当题干中出现利润率、折扣等比例关系,而具体成本、售价等数值未给出时,可设成本为 100 等方便计算的数值。比如,某商品打八折出售,利润率为 20%,设成本为 100,就能快速算出打折后的售价为 120,进而求出原价为 150。
1. 方法
根据比例关系设特值:当题目中出现多个量的比例关系时,可根据比例设特值。如 A:B =2:3,可设 A = 2,B = 3。
设不变量为特值:在一些题目中,存在某个始终不变的量,可将其设为特值。比如在浓度问题中,溶质的量在稀释或蒸发过程中可能不变,可设溶质为一个固定值。
2. 原则
(1)方便计算原则:设的特值要便于后续的计算,尽量避免出现分数、小数等复杂的运算。
(2)符合题目条件原则:所设特值要满足题目所给的条件,不能与已知信息冲突。
1. 真题示例分析
【例】一项工程,甲、乙合作 12 天完成,乙、丙合作 9 天完成,丙、丁合作 12 天完成。如果甲、丁合作,则完成这项工程需要的天数是:
A. 16 B. 18 C. 24 D. 26
分析:这是一道工程问题,题目中只给出了工作时间,工作总量和工作效率都未知。设工作总量为 12 和 9 的最小公倍数 36。则甲、乙合作的工作效率为 36÷12 = 3,乙、丙合作的工作效率为 36÷9 = 4,丙、丁合作的工作效率为 36÷12 = 3。由此可算出甲的效率+ 乙的效率 = 3,乙的效率 + 丙的效率 = 4,丙的效率 + 丁的效率 = 3。用(甲的效率 + 乙的效率)+(丙的效率 + 丁的效率)-(乙的效率 + 丙的效率),可得到甲的效率 + 丁的效率 = 2。那么甲、丁合作完成工程需要的时间为 36÷2 = 18 天,答案选 B。
2. 总结解题经验
做完真题后,总结在运用特值法过程中的经验。思考设特值的方法是否合适,计算过程中有没有出现错误,不断优化解题思路,提高运用特值法的熟练度。